所谓“霸屏”,望文生义,就是“霸占屏幕”,即过度占用屏幕空间,一个人独占鳌头出尽风头,而使别人没有表演或表达机会,或存在感被淹没。
原初所霸之“屏”,特指“电影屏幕”,即同一明星在某个时段有多部主演影片播出,独领风骚,备受大众聚焦关注。
例如,2015年,王智凭借《夏洛特烦恼》中的“秋雅”一角夺得首届澳门电影节金羊奖最具潜质奖,同时还提名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配角,更被誉为新晋“国民初恋”;次年,她又强势霸屏,不但参加了《二十四小时》《西游奇遇记》《挑战者联盟》等多档一线卫视真人秀,还接拍了《功夫机器侠》《超级翁婿》等影视剧,更受邀参加戛纳电影节,以天鹅装搭咏春pose闪耀开幕式红毯。
有了移动网络数字化工具以后,人人有手机,时时处处能联网,借助虚拟社交平台和软件,线上群聊成为人们日常必备或必须。这时,“霸屏”含义就扩展泛化了。一些人在社交平台,如微信群,往往密集频发信息,用大图或长视频音频占据屏幕空间,或通过各种网络手段和方式发布一些无聊的文章链接,大篇幅发表无意义文字或无聊的高谈阔论语音,严重影响干扰了大家的正常沟通交流。这种情形或行为,就是“霸屏”。
“霸屏”行为在游戏中、QQ聊天中也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广大网友交流。发展到后来,“霸屏”一词,甚至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搞传销骗人。
据2018年10月反传防骗联盟讯:“发圈赚佣,开启躺赚人生”,这是“霸屏天下”app推广宣传的一句口号;并宣称,只需投资99元或999元,每天发两条朋友圈,推荐他人加入,就能获得可观的“静态”和“动态”奖励,每天收入1000元以上的还能成为天下物联公司领导人。
“霸屏天下”app界面上线短短一个月,在没有任何实体项目的情况下就发展了50万会员;而开发app软件只用几万元成本,会员的大量投入让平台赚足;有些会员明知其为骗局或涉嫌传销,还是想捞一笔再走,只因为项目还没有崩盘。
“99元买不了奢侈品,但可以带你走上人生之巅”“要不要做霸屏天下”?已入坑的会员用这样的口号到处在拉人。“所有的群都是500人满了,每天能见到钱,入手快的都赚死了”。按照宣传资料,“霸屏天下”是利用朋友圈共享创业的好平台;“公司出钱租你朋友圈打广告”,发朋友圈就能赚佣金,收入日结,提现秒到。
“霸屏天下”有两种会员。在“霸屏天下”app中,支付99元成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则要999元。对于普通会员,领取所谓的任务发朋友圈,然后保留两小时,再提交任务截图上传,可赚8元,操作比较简单;同样,高级会员也是以上步骤,只不过赚得更多,每天40元,拉一个人可以挣80元。
对于会员来说,他们希望微信群、QQ群、网页上,“霸屏天下”真正霸屏,不是因为“有钱大家赚”,而是和推广获利有关。除了上述所谓每天固定发朋友圈的任务,还有比较灵活、“多劳多得”的推广分享奖励。
“霸屏天下”宣传的“盈利模式”涉嫌传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通过对其收益模式的简单分析,反传平台认定“霸屏天下”涉嫌传销式非法集资。
在腾讯公司举报和查询网络金融领域高风险平台上,“霸屏天下”被标记近500次。举报查询中心提醒,如何鉴别传销组织:(一)入门费,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拉人头,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或代理;(三)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多年来,发朋友圈或刷单赚佣金,此类传销套路早已屡见不鲜;这种传销形式参与门槛低、收益快,早期参加者的确能“赚”钱,于是积极去发展下线,也因为交钱不多,网民受骗率更高。
但是,这种以金钱为诱饵进行传销霸屏的,虽然名曰“霸屏天下”,其实还不是真正的“霸屏”,更谈不上真正的“霸屏天下”;真正的“霸屏”或“霸屏天下”,是通过权力独霸屏幕,每天都上头版头条。这才是真正独霸天下、霸气侧漏的“霸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