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论”全新品读
2022-05-05 09: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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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是指中国战国时期赵国哲学家公孙龙(前320~前250)提出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哲学命题及论断,原文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以其身份及名份,公孙龙其人其论,可谓“名副其实”,绝对能够代表古往今来中国人、中国哲学、中国逻辑、中国文化、中国特色!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书匠重新细细品读其大论,感到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厚的理论意义,而且还有着特殊针对性的重大现实意义!

为了完整而不断章取义肢解其义,我们还将原文先原封不动抄录如下: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下面书匠一边将公孙龙先生近乎白话的文言翻译成直白的大白话,一方面"加油添醋"加进去当今人们容易理解的新常态元素,逐字逐句逐一做出直截了当赤裸裸的直白解读,相信读者诸君会"豁然开朗"什么都会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如果要问:可以说“白马不是马”吗?公孙龙认为:完全可以。为什么呢?公孙龙解释说:“马”是对物形似的特殊规定性来说的,“白马”则是就马之毛色而言的,一“色”一“形”当然是不同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那么,“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呢?如果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吗?!如果“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说“白马”就不是“马”呢?!对于这个悖论,公孙龙先生是这么解释的: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你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你要求了。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假如真是如此,那为什么有黄马、黑马时只能说“有马”而不可以说“有白马”呢?既然只可以说“有马”而不可以说“有白马”,这就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同样道理,你有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说“有马”而不可以说“有白马”,说明“白马”与“马”不是一回事儿,所以“白马”不是“马”,这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了。

公孙龙先生所说的道理,像绕口令一样绕来绕去有些弯弯绕,如果脑筋急转弯不过来就会“翻车”断线,其实放到今天应该是妇孺皆知不言而喻、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常态:本来,在大草原上万马奔腾是不管什么五颜六色的,但一头大白马之所以允许大摇大摆走在王府井大街上,则是与它“大白”的特殊毛色有关的,如果换成红马黄马其他什么颜色就会被认作“非马”而立马禁止通行了,显然“白马不是马”,就如同红马黄马不是“马”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这本是无需弯弯绕绕那么多弯多费口舌加以论证的真相事实!

可就是有那么多杠精喜欢辩论,又振振有词地辩驳质问公孙龙先生说: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色的马,那么,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只见公孙龙先生不慌不忙地回怼道: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可见“白马”不是“马”,说马是白色的就意味着“白马”与“马”不是一会儿事!

公孙龙先生这话,说得再直白不过,真可谓深入浅出浅显易懂:马本来是五颜六色的,可是在五颜六色的马群中,唯有“大白马”才是高瞻远瞩特定了颜色的头马,其他马不管什么颜色都要九九归一于白色,只有为白马之首是瞻统一归于白色成为“大白”的才是马,否则就属于“无颜色的马”,而这是不存在的虚构,因此,“白马不是马”,就如同其他颜色的马不是“马”或属于不存在的“无色马”是一个道理!

杠精又辩说: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捆绑在一起,变成一个“白马”新概念与“马”对立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不是马”也是不对的。要说公孙龙怎么是中国逻辑学大师呢?大师自有大师的大度包容胸怀,不会像书匠这样的小师动不动就跟高徒急眼,只听他接着循循善诱娓娓道来: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杠精回说:当然不可以那样说。公孙龙答难者再解释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比如,一头大白马可以走在长安大街上,能说是长安街上走着一头大黄马吗?或者说,走在长安街上的一头大白马突然变色大黄马了,你还允许它依然故我地走在长安街上吗?显然不能。既然如此,说明不是所有“马”都可以走在长安街上的,“大白马”可以而”大黄马”不可以,”白马”不仅与“黄马”是有区别的,也是与“马”不同的,与“黄马不是马”一样,“白马”也不是“马”,说“黄马不是马”而单单认为“白马是马”,在中国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

怕杠精脑子一根筋转不过弯来,公孙龙先生苦口婆心又继续开导说: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的颜色而就仅就马的形体来说的;但是,实际上“白马”却是与“马”须臾不可分离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也就是说,之所以称为“马”,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而不是以“白马”称为“马”。显然,“马”是一匹有型(形)之马,是不能等同于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故“白马不是马”或曰“马不是白马”。

这就如同当年,马尔萨斯姓马,卡尔克思也姓马,此“马”非彼“马”黑白分明,后来燕园总长初步演出的时候也打着“马”旗号,他意欲基于后者论之,其实被指控乃前者之“马”,张冠李戴鱼目混珠,将不同颜色的马混为一谈,从而酿成大祸,就是因为不懂公孙龙先生的“白马非马大论”才闹出来的乌龙笑话!

为此,公孙龙先生最后再三谆谆教导翻来覆去论证道: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而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对应 “白马”,黄马、黑马都不能对应“白马”的,只能对应颜色不加限定的“马”,所以说“白马”不是“马”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君不见,大街小巷,无论哪一种颜色的马,过去都万马齐喑归于红色,畅通无阻;而今都九九归一属于大白,只要不是大白马的马都不是“马”,都不能把它当“马”来对待,而只被看作“黄马”或“黑马”,连“红马”都不是“马”了,如果不是“大白”马,都将寸步难行!足见公孙龙先生的“白马非马论”是贯通古今中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尤其是今之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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