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人是什么?什么是人?
你或许会邹眉头:这人疯了吧?是不是有病啊?人就是人嘛!还能是什么?神经病!
但究竟问这问题的人有问题,还是不觉得这问题是问题的人有问题,这本身确实是个问题,而且是个很成问题的问题、是个大是大非大问题!
因为这个看似“虚头八脑”的元问题,不仅从根本上决定着我们的人物观、人类观、人际观、人生观及人死观等一系列“核心价值观”,而且等而下之决定着我们日常所有形而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大事小情;不仅决定着我们自己、自家人能否幸福美满过好日子这样看似个人小问题其实直接牵涉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而且决定着我们每个为人父母为人师表为人服务者的一言一行,进而时时处处“层层加码”关联决定着他人的生死存亡大小命运!
如果对这样一个涉及方方面面“大是大非”的元问题,我们从没扪心自问过过脑好好想想刨根问底追问过,那才叫真有问题、有毛病的非正常人,至少是个一辈子得过且过活得不明不白的糊涂蛋!
为此我们很有必要,从上到下、从形而上到形而下层层递进,将这个“人究竟是啥”的元问题条分缕析一下(能不能说清楚还在其次)!而且,鉴于马克思不仅是书匠我辈从小尊崇的主义,时至今日依然都是我们每个高校马学院专家教授大规模研究的权威主义,因而在扪心自问刨根问底这个元问题时,书匠自然要特别引用老祖宗马本人的话来作为权威注释(因为这不是一篇严肃的学术论文,引用其语录的具体出处就不标注了),以便使我们的考据论证显得更牢不可破一些。
首先,从达尔文进化论的生物科学意义上来看,人是物的一类,或人类是一种物或物的一种,人类是在大自然中进行“生存竞争”,从动物界“优胜劣汰、物竞天择”进化而来的,这决定了“人”与“物”始终脱不了干系,而且时时刻刻发生着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由此潜移默化,渐次奠定了我们早已“天成”且深入骨髓渗入血液的“人物观”。
对此,经典作家马老先生当然早有权威谆谆教导,他明确指出:
「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或许能做到──就象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在这里,伟大作家的经典论述不仅涉及“人物观”,更重点强调的是“人际观”,这重点我们后面再议,先把“社会的”或“合群的”特殊属性定语淡化,单说前者——人与物(动物)撕扯不清的暧昧关系。
人与物(动物)在人们心目中“彼此彼此”分不清的关系,其实在我们日常口头语中,早已通过“两个极端”而一目了然折射了出来:一端正面看人,说谁谁很牛很了不起的时候,常用“是个人物”、“是个大人物”来表达,意思是这位了不起的牛人,他再牛、再了不起,也不过是个“物”或“大物”,顶多是头“牛”(而不是“人”),如此而已;另一端负面看人,骂某某人“禽兽不如”、“猪狗不如”,也常拿猪狗禽兽这些一般“动物”或“等价物”来类比人,看似拿“物”或“一般动物”在侮辱人、贬低“人格”,其实很多时候是在辱没猪狗禽兽这些“一般动物”及其简单纯洁“物格”,有些人一旦“兽性”发作起来,连猪狗禽兽都会怕他三分。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那句名言:“人,在最完美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是,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以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所表达的基本语境和意义。
可见,人与物彼此彼此,二者在好坏两头都撇不清干系,而且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是时时处处、随时随地,有意无意、自觉不自觉,一不小心就“脱口而出”的,足见是早已深入渗透到我们的文化骨髓血液中了的,且如影随形而挥之不去的!
例如,书匠我辈,早年小时候,常听老人控诉“万恶的旧社会”,说那年那月穷苦人家生活穷困潦倒,苦逼的日子没发过,以至于“卖儿卖女”,由此“忆苦思甜”,在“万善的新社会”生活怎么怎么幸福、日子如何如何富有,云云;但回头想想,细细品味,觉得这话语用词无比吊诡,不能不让人眉头紧锁发生疑问——居然如此,直到改革开放很多年了,甚或时至今日,仅仅以“有吃有喝”为基本诉求的“脱贫致富”,还一直都是我们千家万户亿万人众孜孜以求的梦想(这个茬放在一边先不说),而且法律上为什么还在抢劫、绑架、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且本该都是重罪之外,单单轻描淡写列出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罪名叫“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就是说,这社会无论新旧善恶,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抑或是亲生父母还是路人外人陌生人乃至坏人罪人,这“儿女”、这“妇女儿童“至始至终在人们心目中就是一个个可以买卖的物件或牲畜,而不是与自己一样样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包括我们那些手握生杀大权、维持公平正义的“法律人”(操刀制订政策法律的人),敢情他们打心眼里、从来、压根就没有把她(他)们当“人”看待啊!
至于,都要成为“一家人”了的亲家坐在一起“讨价还价”、“斤斤计较”,一方是要娶媳妇的婆家眉头紧锁熬煎出不起“彩礼”,另一方是要嫁女的娘家理直气壮多多益善索要“彩礼”,这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赤裸裸的“买卖婚姻”做生意,时至今日都是我们城乡老百姓居家生活过日子的“家常便饭”,无论是做起来还是听起来,都如一日三餐一样自自然然、合情合理,一个个说起来做起来都没有任何违和感、愧疚感,早属于见怪不怪的新旧常态。
昨天在微信中,就看到有个宁夏楼主匿名叫“$勿忘心安&”的,发帖爆料:
「这算个啥,我们这有个人家,孩子还上高二呢就被父母硬拉下来嫁人了,找了两家媒人,头一个媒人找了个出45万的,男方为了凑彩礼贷款60万,眼看事情就要成了,插花那天(结婚前一天)另一个媒婆说有家愿意出65万,女孩父母当即取消了婚约,和另外一家订婚。结果结婚当天,先前那家男方家人过来闹,婚没结成,反道(倒)成了我们这一片的笑话。后来有人说,女孩父母都在银行工作,两家男方的彩礼都是从他们那贷的款,他家大女儿在河南河北一带还有过10多次婚姻。贷款提升业绩,彩礼充实家底,孩子就是他们手中的作案工具。」
看到这个帖子,我差点笑出声来——“这算个啥?”回答是“这算个啥?!”这什么都不算!书匠怀疑这位“宁夏楼主”是不是本土人,很可能是从另一个国度或星球刚刚降临地球上这片神奇故土的吧?简直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少见多怪,在见怪不怪众无中生有非要问个“大惊小怪”的问题来显摆!这也太会演戏了吧?!
国人不仅把他人、外人不当“人”,动不动就咬牙切齿打打杀杀乃至恨之入骨要把谁谁“千刀万剐”了的,而且把自家人、自己人乃至自己也不当“人”,常狠毒恨咄咄骂自己的身边人“你个挨千刀的!”“该死的东西!”“你个老不死的!”或“你个该死的老东西!”……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在被逼得走投无路没法活的时候,跪地求饶自打脸“我不是人、我不是个东西、我猪狗不如……我该死、我该死、我罪该万死!”
不过应该看到,这种“人物观”、“人物化观”,将作为主体的人客体化,将本该是“目的”的人手段化、工具化,人性赤裸裸寓于兽性中、人性与兽性彼此生拉硬扯纠缠不清的“意识形态”,并非我本土特产,不仅已经深入国人的骨髓中,其实也早就深入洋人的血液里,可以说是“人类观”、“人类主观认知”中胎里带来普遍存在的。
君不见,西学东渐的学术界早就流行着一连串西洋舶来品,诸如“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HR)、“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等显得很前沿很前卫的专业术语,其骨子里的实质说穿了,也就是把“人”或“人类”(Human)看作是与自然资源、物质资源或金融资本(财务资产)类似的一种“资源”(资本/资产),这不仅不把人当“活物”而且把人当“死物”甚或“一般等价物”乃至所谓“人矿”来看待,这种把“人”物化、客体化、手段化、工具化的倾向更甚更明显,更加直截了当赤裸裸!
话说到这里,自然就有一个人作为主体与客体、目的与手段的对立统一体,如何辩证地看的“人际观”问题,也就是关于人(人类)作为“群居动物”或“社会动物”的特殊“群体属性”或“社会属性”之本质溯源问题。对此,牛人马氏也早有名言名语谆谆教导过我们,他明确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种社会关系中,“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各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从自己出发的”,“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
也就是说,作为“群居动物”或“社会动物”的人们,都是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总是从自己(切身利益)出发去利用他人的,大家彼此彼此“相互利用”,你为了自己“目的”或“目标”把我当作“手段”或“工具”来利用,我也从自己“目标”出发来利用你作为“工具”或“手段”,彼此彼此、半斤八两,或直截了当,或迂回曲折,所谓“小人”与“君子”,所不同的仅仅在于采取了各异的路径曲直、方式方法而已,在相互“利用”这一点上毫无差别,而且合乎本性、天经地义。
进而言之,如西洋马家另一位大咖马斯洛所刻意追求的人类最高层次需要,即所谓“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看似纯粹主体性或目的性的,或看起来很超凡脱俗、高雅无比或登峰造极的,其实这种“最高级”的人类需要、精神需求或理想追求,要能够真正实现,也必须落实到看似俗不可耐的“社会关系”或“人际关系”中——首先把自己当作他人及社会“最有用的手段”,或者用我们所熟悉的国语来说,就是做一个“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有益于社会”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甚或像白求恩同志那样跨越太平洋美亚大陆及国界,为了“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最后把自己“光荣牺牲”在这片热土上为全人类大同世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从而完全彻底、博大精深、干净利落地实现了自己的“终极自我价值”。
其实,这个常识道理,说起来听起来并非你拍脑袋感觉的那样“假大空”,而是人人可以扪心自问设身处地感同身受的,只要你问自己是想做一个“令人讨厌的人”还是想做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或者极端点,假设现在你死了,尚且活着的人是拍手称快庆幸你终于死掉不会再祸害人了,还是觉得你的死是所有人“不可估量的损失”而纷纷怀念追掉你?你想成为前者还是后者?按照常理,肯定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会先择后者。
只有在手段意义上对他人对社会有好处、做一个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有用之人,才可以在主体意义上真正具有并实现所谓的“自我价值”;而每个人在主体意义上之所以有价值,或者说“人生有意义”,就是因为自己在手段意义上对他人、对社会有价值很重要。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的基本含义或必然事实。
但是,具体深入到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形态的现实中来看,同样是“相互利用”,你是直截了当、急功近利、斤斤计较、相互算计、勾心斗角、坑蒙拐骗地利用,还是迂回曲折、长线钓鱼、大智若愚、开怀包容、遵守契约、互惠互利、博爱忘我地利用,则是有高下好坏很大差别的,甚至有不能同日而语“天壤之别”的。
例如,在生养孩子这件事情上,“养儿防老”自古以来都是我国人传宗接代最直截了当的功利目的,这一代代轮回下来其结果怎么样?真不怎么样!残酷的现实中,十有八九都是“大失所望”——“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却(忙活半辈子发现)白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的咒骂往往不绝于耳,要不我们那些高高在上的“圣人”,煞费苦心瞎编乱造那么恶心人的“二十四孝”故事为了什么?不就是因为所谓的“孝”在现实中稀缺到几乎不存在,这才口口相传挂在嘴上津津乐道给人说教嘛!
相反,在欧美西洋人那里,表面上看似没有我们那种“热热闹闹重亲情、相亲相爱大家庭”的气氛,上下老少代际关系如“君子之交”般平淡如水,在那些虔诚的基督徒心目中孩子不是什么“送子观音”的礼物,而是上帝派来的“小天使”,甚至去异国他乡领养一些个没有血缘关系、可以说八竿子打不着的残疾儿童来“献爱心”,以便替上帝把“博爱”的圣光洒满人间!如果说这也是一种“相互利用”的话,由于量变累积到极点发生了质变,结果变“利用”为“无用”了,着实是一种非功利乃至大公无私的“无用之用”!
再比如,在教育这件事情上,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为什么如此这般“重视教育”?人人心目中想当然的“教育”到底是什么?直截了当说穿了,不就是为了让自家孩子,通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你死我活竞争,沿着“学而优则仕”亘古不变单通道路径,一步步爬上金字塔阶梯的最顶端,从“人下人”脱变为“人上人”,从此走上仕途从政当官,一旦当了官“鸡犬升天成龙成凤”以后,自然就会过上要什么有什么的“荣华富贵"乃至“骄奢淫逸”的好生活吗?!简言之“权钱色赢者通吃”,此所谓“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也,这就是为什么要好好“读书”(所谓“受教育”)的最直接、最根本、最强劲、最持久的原动力!
在这种根深蒂固的“教育观念”指引下,孩子变成了家长实现“脸上贴金、光宗耀祖”私心私欲的工具或手段,学生异化为学校提高“升学率”等教育GDP或KPI指标、满足校长政绩老师业绩目标诉求功利需要的工具或手段,新生代异化为社会精英要培养的“人才”、权威当局给自己培养所需特定“接班人”的工具或手段……这种教育越“成功”就越“变态”,距离人的类属性、本来的社会群体文明属性就越远,越渐行渐远并南辕北辙悖逆于“人之所以为人、文明育化成为人”这个教育本应有的根本宗旨和基本目标。
至于,将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当成“吃人口红利”、多吃还是少吃“人口红利”,甚至把怎么教学生思想、育学生初心、塑造人类灵魂这件事儿,当作“红色基因代代传、备战备荒为人民”的D纲G策来算计……这“别有用心”简直就是“亡我之心不死”,与“人吃人”的万恶旧社会没有什么两样了,若再与成王败寇的原始丛林、战火纷飞的血色浪漫挂起钩来,那就更恐怖更可怕了!
在这种生态环境中,家家户户、千千万万不敢不接送孩子上下学,甚至面临此起彼伏、司空见惯的校园霸凌,大家还觉得“很安全”而没有感到有什么“危险”,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教育少不更事的中小学生,时时刻刻让这些被包办受保护否则分分钟钟就有生命危险的未成年孩子们,去“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安全”,鼓励他(她)们“不怕牺牲”、“为国捐躯”……对此,从家长到老师,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大家伙似乎都觉得这很正常、太正常不过了,从来没有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最后,从宗教信仰这个视域维度来看,人是什么、什么是人?怎么看待人、把人当什么?是坚信基督教文化传统下原教旨主义关于“神造人”的人生观或人死观,还是迷信无神论“拜物教”乃至机械唯物主义“人造神成魔鬼”的生死观,也有着大相径庭的回答。
基于神造论观点,人是伊甸园神仙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而犯下“原罪”被打入放逐世间的下凡者,所有人,无论黑白黄红各种肤色,都是清一色的“罪人”,你有欲望他有贪心我有私念,大家彼此彼此,生而为人、都有原罪,彼此彼此、一律平等,每个人都有正反两面,就如同“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自然界一样,所有人也都有两半——“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最终能否从“魔鬼”修炼成为“天使”,除了个人积极进取以实际行动来加以证明而外,全赖相互制衡、彼此掣肘的制度安排来驱使,于是就自然而然衍生出“自由平等、市场契约、民主法治”等一整套自然拓展秩序,来高瞻远瞩举重若轻指引人类从野蛮循序渐进走向文明。
相反,基于无神论观点,人生看出身、人死如灯灭,人生就是来到原始丛林,按照成王败寇法则,轰轰烈烈大闹一场然后离去,于是乎,生活定要应有尽有,死后哪怕洪水滔天;在这种“唯物”的主义指引下,人们看什么都是“物”,所有人都是可以拿来为我所用的工具或手段,成者王、败者寇,权势就是真理代表、权柄就是正义化身,赢是所有竞争九九归一的根本,在竞争中败北该怎么倒霉就怎么倒霉,“活该”这话就是为你准备的!
就这样,一来二去、日积月累,数千年悠久历史反反复复轮回传承下来,就形成了一种独特有色的文化,用书匠我自己的话说,那就是“要么把人当神、要么把人当鬼,就是不能正常正当地把人当人!”用胡适之的名人名言来说,就是“人性最大的恶,恨你有、笑你无,嫌你穷、怕你富。国人与国人第一次见面,就打量对方的身份、身价,然后再选择,是给对方跪着、还是让对方给他跪着。”
曾几何时,“以人为本”,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国人戴在嘴上念念有词的顺口溜,什么“科技以人为本”、“管理以人为本”啊,什么“经济发展以人为本”、“文化建设以人为本”啊,云云,那么,究竟什么叫“以人为本”?其实直白地说就是“把人当人”!不要仅仅把人当物当矿、当工具当手段、当资源当资本来看待来对待,或者把人当矿物东西、工具手段或资源资本来利用的时候,不要那么直截了当、那么急功近利、那么赤裸裸血淋淋,而是还要惦记着你眼前所利用的这些个人(对象物),一个个也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情有感、与你一样能够感同身受其喜怒哀乐的“人”,如此而已。
总而言之,我们每个人在日常待人接物的时候,举手投足、言来语去、来来往往间,都可以平心静气扪心自问一下:在我的心目中、骨髓血液里,有意无意、自觉不自觉地,究竟把人当啥了啊?自己到底“把人当人”了吗?在把他人当物、当工具手段、当资源资本资产利用的时候,是急功近利斤斤计较巧谋精算乃至欺行霸市在“利用人”,还是虚怀若谷、大智若愚、开怀博爱在“利他人”,并通过忘我的“利他人”来迂回实现最高境界的“自我价值”?
还是国语俗话说得好,“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人人心中有杆秤”“人,谁比谁傻多少?!”“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善恶必报!”……说来说去就这点人话常识!
人是什么?这就是!什么是人?这就是!